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民間借貸可以有償,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