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異地補辦身份證要多久,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的材料;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核定,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異地補辦身份證時間:異地補辦身份證最遲需要60天,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居民身份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