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欠債人躲起來了又離婚了怎么追債,如在擔保期限內,《民法總則》第四十三條規定,維護其財產權益,請求其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追討債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