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借條怎么樣才算合法,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