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準予落戶,則由軍隊提供分居補助費與醫療補助費,特別規定軍人子女享有自學前教育開始免交規定項目外的一切費用、跨省接受義務教育、降低30分接受高中教育等政策,優待水平按照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由當地財政部門籌措,軍官以及士官家屬在享受現金優待政策的基礎上還可以享受隨軍、就業、工作調動和子女教育四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