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首先,報警記錄和病歷都是將來認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居委會、婦聯、派出所均有義務保護受害者,遭遇家暴該怎么處理,《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派出所必須出警并進行調查,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可以向當地居委會、婦聯、親友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