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銷案底的條件是什么,如果公安機關實施過行政處罰,以備查驗,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如果公安機關沒有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被處罰就沒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