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從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當出生的胎兒為活體時,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但不久后死亡,依據我國《繼承法》第28條,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未婚遺腹子是否有財產繼承權,由他的法定繼承人依法定繼承方式繼承,保留的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依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