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規定: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按照本解釋關于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職務侵占罪的最低刑事立案標準為6萬元,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私吞營業款。二人合伙生意另一人做假帳貪污金錢犯法嗎,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構成職務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