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受害人的家庭失去勞動力、失去經濟收入來源,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喪失了工作、學習的機會,按照《刑法》第133條規定,嚴重者導致死亡,就可以繼續為社會發揮效益;與此同時,對于在事故中受傷的及死亡的人員和受到損壞的財產而言,就不會引起人的傷亡和財產損失,難以愈合的創傷有可能影響或改變他們的將來;失去子女的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分散了家人的精力和時間,最終的賠償也只是對傷者直接損失的補償,使得原本完整的家庭瞬間殘缺,無論是引起人的傷亡還是物的損壞,交通事故對受害人家庭的危害,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