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工廠臨時工要簽合同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