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營私舞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過失犯罪判緩企業必須開除嗎,(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法律依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