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處是不受理離婚申請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律依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不論雙方能否達成協議,只能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不得協議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解除婚姻關系。才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不得協議離婚的情況有: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不能達成協議的,不需要到婚姻登記處或法院辦理解除手續,(2)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男女雙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