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適用本法: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辭職后公司不給我發工資怎么辦,(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如果投訴沒有解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