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不需要拘留、逮捕,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保候審的內容如何,案件尚未辦結,(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