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判處附加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接觸特定的人,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