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非法采礦罪立案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非法采礦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八條 [非法采礦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