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造詣高深,2005年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關于在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指導意見》一文中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有一個界定:是某一領域的開拓人、奠基人或對某一領域的發展有過重大貢獻的著名科學家;在世界五百強企業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經營管理專家,在知名律師(會計、審計)事務所擔任高級技術職務,在國家著名的學術刊物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論文,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或工程項目,界定條件如下:擁有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什么叫高層次留學人才,其成果處于本行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