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規定時速70%的,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法律依據】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記12分,記6分;汽車測速超速怎么處罰,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處以200元罰款,暫不處罰;記12分,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