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的要多少歲才能領結婚證,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雙方都無配偶,第一千零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除此之外結婚還要滿足以下條件:男女雙方結婚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