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外,遵循當地風俗習慣原則,所以,公平原則,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彩禮的返還范圍有什么原則,有這樣一條規則,(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