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其規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若一方直接起訴要求另一方履行離婚協議,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婚房產過戶的有效期:離婚房產是有執行時效的,法律另有規定的,時間為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