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先向房管所申請辦理該房子的房屋所有權證,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再持變更后的房產證到鄉鎮國土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就可以持原土地權利證書等相關材料到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舊房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