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法》第180條,(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應該召開股東會議,(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公司可以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