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將公司財物當場搶走的行為,這類案件的公訴證據參考標準是:關于犯罪主觀方面的證據:對后果的認識程度、主動程度等,根據《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搶劫罪要哪些證據證明有罪,收集以下可推斷出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的間接證據:被害人陳述、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等,即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1)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