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依據】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什么是準合同以及有哪些種類,(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對于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