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年檢驗1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摩托車脫審了好幾年了怎么辦,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法律依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