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應當及時向買方交付車輛、號牌及車輛法定證明、憑證,(六)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七)車輛保險單,(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一)《機動車登記證書》;(二)《機動車行駛證》;(五)養路費繳付憑證;車輛過戶需要雙方去嗎,(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需要雙方當事人和車輛一起,法律依據:車輛法定證明、憑證主要包括:《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二手車交易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