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下列情形要交稅:股東所持股份出售;公司回購股份,(八)財產轉讓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二)勞務報酬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轉讓股份要交稅的情形有哪些,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