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主要分兩大類,正常途徑不能履行其債務時所采用的方法,《合同法》第101條,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清償的途徑包括哪些,有以下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判決,(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特殊途徑提存所得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