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者賠償后,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第四十條過期食品如何維權,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消費者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也可以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合法權利未受到損害,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