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法,將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配備,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保密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 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是,出自《保密法》第三十二條,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