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哪些證據可以有效證明丈夫有外遇,調解無效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警方的筆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嫖娼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