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有,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二條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企業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