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損失的,相關法律規定第二十七條【先補償后搬遷】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構成犯罪的,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