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行紀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和不要式合同,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合同法》第414條,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行紀合同主體的限定性,我國《合同法》將行紀合同的標的規定為”從事貿易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