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按其中一項提高補助標準,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30%,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法律依據】適當提高補助標準:遺屬補助標準,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50%,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20%,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調整相應進行調整。每人每月補助標準均按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執行(由民政部門代表市政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