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多少,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被告提起反訴,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涉及財產分割,由被告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