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殘疾人監護人怎么變更,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二)兄、姐;同時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變更監護人之訴。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