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債務糾紛訴訟需要準備哪些證據,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等,根據《民法總則》規定,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債務糾紛訴訟需要準備的證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