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訴離婚,那么,由于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由于服刑人員被限制人身自由,服刑人員的配偶對服刑人員提起離婚訴訟的,怎樣與服刑人員離婚,一般情況下,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對是否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后,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與服刑人員離婚時,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