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些犯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主觀方面,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社會公共生活秩序以及環境自然資源的管理活動,破壞社多數犯罪為一般主體,尋釁滋事罪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犯罪類型,少數犯罪主觀方面有過失。具有危害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