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決定》(粵發〔2010〕5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10〕8號)要求,原則上在安置地不給搬遷戶配置耕地,且解決“五難”問題成本過大的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石灰巖地區等貧困地區的邊遠分散村莊,做到成熟一個村搬遷一個村,建房安置和買房安置相結合,貧困村莊搬遷安置工作實施方案,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原享有公益林補助的,列入扶持范圍,四是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