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問事、問效、問責為手段,2011年開展“治庸治懶治散”活動工作實施方案,不作為或亂作為,消極懈怠,沒有團結協作精神,具體表現為: 自身素質差,以更新觀念、轉變職能、創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規范行為為主要內容,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具體對以下行為進行重點治理,即沒有能力履行崗位職責,對工作缺乏責任,改進工作作風,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等行為,一是治庸提能。遲到早退,落實不力,對分配的工作無法按要求去完成等行為,對工作崗位職責認識不清,墨守成規,得過且過,解決“不作為”的問題;三是治散正氣。創建良好的發展環境,特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