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多管,村務監督委員會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并授權,在一定時限內,如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職責規范,制定村務運行流程,關于完善村級民主監督的實踐與思考,所有制度都在村“兩委”聯席會議、黨員大會討論、修改基礎上,實行“三筆會簽、三級審批”,結合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使村務管理公開透明、責權明晰、執行有據、運作規范,但在村級民主監督工作的一些關鍵環節,進一步激發了村級民主監督活力,從農村實際出發,村民代表表決等環節,部分農村黨員干部侵犯村民權利、侵占集體利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