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2016年5月1日起,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到12%自行選擇,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比例一般是多少,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