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培訓并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設立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 和當地的旅游局和工商局聯系。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5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