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意見》第19條的規定:養子女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作為養子女能否繼承遺產,因此,其繼承權益受法律保護,養子女與收養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既可以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其中的子女,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