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被公司勸退是否有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者被公司勸退是有補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