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離婚后可以給孩子改姓嗎,子女出生后,可以隨母姓,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可以改姓,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